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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环境影响后评价
admin 发布时间:2019/8/15  阅读:3866

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
 
 
      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委托陕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目前已编制完成,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工程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基地项目
(2)建设单位: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3)建设地点:陕西省华阴市华山镇第四军医大学教学基地内
(4)建设规模:年产瓶装药47.04万瓶、袋装药17700万袋、片剂168400万片、胶囊540万粒。
 
二、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有效性
 
(1)废气:药材粉尘(前处理粉尘、粉碎混合制粒粉尘、颗粒制粒干燥粉尘、压片灌装粉尘):通过设置布袋除尘器进行收集处置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燃气锅炉已安装低氮燃烧器,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烟尘、SO2、NOX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61/1226-2018)中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2)废水:项目项目污水处理站采取:格栅井+集水池+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二沉池+中间水池+过滤器+清水池工艺。出水水质满足《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6-2008)排放限值及《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2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的厂房布设,主要噪声设备室内放置,高噪声设备加装减震基垫,风机消声等合理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根据监测项目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各厂界及敏感点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 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固废:项目固废经采取有效措施,不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固废:项目固废采取妥善有效的措施,处置方式较完善,不外排。
 
(5)风险:目前企业已编制颁布《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设置有应急指挥中心,在风险事故发生时,及时切断风险源,对已泄露的危险物质进行收集和导流。对事故废水,采取构筑围堤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后期处理措施与应急保障措施能满足环评风险防范要求。
 
(6)地下水:根据本次监测资料显示,2018年项目区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II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未受到污染,水质较好。说明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有明显好转。
 
     综上所述,项目主体工程已履行环保手续,现有燃气锅炉和污水处理站均通过环保验收,项目建设、运行过程落实了污染物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经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总体有效,项目运行未改变所在区域环境功能区的质量,可正常运行。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解经理:18892181991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陕西海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王工 :029-832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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